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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20: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杭州市钱学森学校(初中部)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杭州市钱学森学校为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本次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研究生(2021届毕业生和2020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二)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在职教师;
2.杭州市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2021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1日9:00—16: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附件2《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准备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位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4.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8月1日9:00—16:00
上城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学校负责通知,告知考试环节的时间地点等各项安排。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以模拟上课和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80分,回答问题2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指定的医院负责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它说明
1.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无单位为其缴纳过社保)。
2.专业条件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
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学森学校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957196564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22592